第一金證券-免出門 銀證帳戶線上開
活動期間,線上完成證券開戶且最遲於開戶完成次月底前(如為當季最後一個月開戶者則須於當月)首次電子交易1筆台股 (不限金額,可含零股、權證、定期定額,不含申購、競拍)且完成交割,送爭鮮集團電子(無效期)即享券 100元1張。

新戶開戶完成後於活動當季成功電子交易1筆台股者即享抽獎資格(不限金額,可含零股、權證、定期定額,但不含申購、競拍)。獎項將於當季結束後次月10日前抽出(例:4月~6月為第二季Q2,Q2獎項將於7/10抽出,以此類推)贈品將於收到領獎確認書後寄出。

  • 本活動期間自2025/4/1~2025/12/31止,線上新開台股證券戶且交割戶綁定第一銀行帳號者及符合活動參與條件者,即可參加抽獎活動。(限本國自然人且於開戶日前未曾於本公司開立證券戶或銷戶滿半年以上者,排除臨櫃開戶、98員工戶、外國人、法人戶)
  • 每組身分證字號如符合活動資格者,獨立獎項中不得重覆獲獎,但不同獎項有機會可同時獲獎。
  • 本活動各獎項計算方式皆以新開台股證券帳號歸戶計算。電子交易可包含盤中及盤後零股交易,但不包含申購與競拍。
  • 活動獎項說明:
    (1)爭鮮集團100元好禮即享券(餘額型) :
    本券適用爭鮮迴轉壽司、奌爭鮮、定食8指定門市,適用門市請參考
    結帳前請出示本券,恕不接受手抄、口說序號、或截圖方式兌換。
    .本券不適用賣場、百貨、高鐵、及捷運門市。
    .本券不得兌換現金,面額可多次抵用至餘額為0。
    .本券不得與其他優惠併用,亦不適用於APP會員累兌點。
    .發行人:Edenred Taiwan 新加坡商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本券為企業贈品專用,不得零售或轉售,應依本券所載方式兌換。
    .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本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惟如有其他特殊情況,將依相關法令或規範辦理之。
    .本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 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本券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以免觸犯刑責。
    除重大影響持券人權益之情況外,發行人保留調整本券記載事項文字之權利。
    (2)星宇航空亞洲不限航點來回機票:
    .本券僅可抵用:星宇航空亞洲不限航線來回機票。
    .本劵不可抵用取消費、退票手續費、護照費、簽證費、機場稅、燃油附加費等,亦不可抵付導遊、領隊與司機小費。
    .如欲兌換機票,須於出發日前一個月以上,致電東南旅行社指定服務窗口,告知欲預定的來回日期、英文姓名,因機位與票價皆為浮.動,是否有機位及票價確切價格,均須以東南旅行社指定窗口回覆為準。若實際費用超過本券面額時須補差價。.本券為無記名式,持券人於報名時請主動告知持有本券,抵用時請使用正本恕不接受影本使用,毀損或遺失恕不補發。
    .本券不得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亦不可抵換現金及找零。
    .本券不得經由其他旅行同業轉購乙方旅遊產品,僅限與東南旅行社指定窗口接洽。
    .本券於發售時,乙方已開立「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交付甲方,使用時不另行開立。
    .本券未蓋本公司鋼印者無效。.本券有效使用期限為Q2贈送效期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Q3贈送效期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Q4贈送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若超過使用期限,請先致電指定服務窗口。本券指定窗口:東南旅行社 網銷本部網銷一部營一課  蕭秀茗   電話:02-25678111 #2668    傳真:02-25215733    E-mail:cindyh@settour.com.tw
  • 本活動參與者於活動開始日起至得獎公告日止如有開戶後銷戶或銷戶重開、違約交割、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防制法等法規及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或涉及非法行為之情形,主辦單位得取消活動參與者之抽獎或中獎資格,並依法主張相關權利。
  • 本活動贈獎一律不得要求兌換為其他商品、折換現金或轉讓予他人,該獎項如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該獎項無法提供時,主辦單位可將原獎項調整為其他等值商品,中獎者不得因此異議。
  • 主辦單位非本活動獎項之商品廠商或服務提供者,且與商品廠商或服務提供者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本活動獎項使用方式與相關限制等,悉依該獎項所載附之使用說明及相關須知為準,如有疑問請洽商品廠商或服務提供者。倘因使用該獎項所引起之爭議、糾紛、損害賠償(包括但不限於民、刑法及消費者保護法等),由商品廠商或服務提供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 1,000 元(含)以上者(含手續費折抵金),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次年初本公司將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開立扣繳憑單予中獎者;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20,000元,須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若得獎者拒絕繳納應繳稅額,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中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 本公司保有活動解釋、更改或終止之權利。本活動辦法如有修正,將於活動網站公告辦理,不再另行通知
警語:投資並非全無風險,投資人知悉開戶、投資前應衡量自身財務狀況及風險承受度。